1月1日起,崇川区新增37条城市支路纳入停车秩序综合执法

南通资讯发布 2019-12-25 09: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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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街后巷停车秩序委托执法管理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切实缓解交通拥堵和道路停车秩序混乱现状,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畅通,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崇川政办发[2018]86号)的部署要求,

背街后巷停车秩序委托执法管理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切实缓解交通拥堵和道路停车秩序混乱现状,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畅通,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崇川区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崇川政办发[2018]86号)的部署要求,我区先期在虹桥街道新建路、体育馆东路进行了停车秩序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初步成功。按照“样板示范、逐步推广”的思路,今年停车秩序综合执法改革面向全区进行推广。

经过详细的摸底调查,今年我局选取具有代表性的37条城市支路实施道路停车秩序优化改善工程,通过施划停车泊位、设置标志标牌、安装隔离护栏、实施单循环等措施,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优化提升。(详见附表:2019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综合整治项目列表)

目前,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改善工程已经完成,2020年1月1日起将正式开始实施委托执法管理。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车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将车辆按“顺向、就位、整齐、守时”的要求停在停车泊位内。

二、不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保持人行道、盲道畅通。

三、沿街店铺要积极配合城管的管理,自觉做到“门前三包”,提醒和劝阻在门前路段停车购物的驾驶人,把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内。

四、不出店占道经营,不流动叫卖,不妨碍公共交通。

五、自觉维护好停车设施,不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我们将坚持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通过齐心协力,强化管理,强化服务,塑造一个整齐、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市民的满意度、认可度。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表1:2019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综合整治项目列表

崇川区规范临时占道停车公告

市民朋友们: 

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根据《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价规[2011]1号)、《关于明确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办【2019】59号)等相关规定,我区将对2019年新增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规范管理: 一、实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的范围为:濠锦路(濠西路-北濠桥路)、锦和路(钟秀路-濠锦路)、横河路(濠锦路-濠北路)、锦城路(濠西路-横河路)、万象新路(濠西路-河西街)、河西街(人民路-万象北路)、双拥路(人民路以北)、食品路(双拥路-孩儿巷北路)、东大街(平安路-沙池巷)、平安路(人民路-濠南路)、北园路(濠东路-康复医院)、东赵家巷(濠北路-人民路)、文峰支路(文峰路-工农路)、丁香路(跃龙路-光明支路)、莘园路(桃坞路-青年路)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 二、凡使用临时占道停车设施停放车辆的,停车人应当按划定的车位,依次序停放车辆,并按标准交纳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三、收费时段:早8:00至晚18:30。不超过4小时按次收费,超过4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按天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次收费。四、占道停车收费主体为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委托南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相关停车位经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施划,停车收费标准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占道停车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全额上缴崇川区财政。 五、停车设施属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毁、移动。对故意损毁、盗窃停车设施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12月23日来源:崇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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