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发布共享单车招标公告!摩拜、哈罗等企业准备参与

南通资讯发布 2018-08-15 0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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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君今天从南通市区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办公室获悉,市区共享单车试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正式公布,“免押骑行、精准停放、履约保证”成重要条件,同时还公布了招标评分办法、监管考核细则。公告一经发布立即有多家全国知名的共享单车企业要求进入南通市区运营,其中包括摩拜单车、哈罗单车。 网络配图,仅为示意 市区共享单

晚报君今天从南通市区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办公室获悉,市区共享单车试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正式公布,“免押骑行、精准停放、履约保证”成重要条件,同时还公布了招标评分办法、监管考核细则。公告一经发布立即有多家全国知名的共享单车企业要求进入南通市区运营,其中包括摩拜单车、哈罗单车。

网络配图,仅为示意

市区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后,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将通过招标引进一家头部企业,试点投放1万辆共享单车,运用技术手段或设施建设不少于500个精准停放点位。后期将根据运营情况和市民的需求逐步投放至3万辆,运营时间为3年。

根据《市区共享单车试点运营工作方案》,市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办公室牵头起草出台了招标公告、评分办法、考核细则,反复征求了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多个困扰共享单车发展的矛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首先是押金问题。我市共享单车将实施免押金骑行,市民可少量预充值骑行,资金安全风险降至较低。其次是秩序问题,通过共享单车上牌控制投放的数量,运营数据接入市区智慧平台进行监管;利用固定设施加装电子围栏实施精准停放与随意停放相结合,倡导市民文明骑行、精准停放,随意停放时加收一定金额的调度费;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中转维修场地,并按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和调度车辆,及时维修和调度,防止车辆损坏和积聚。

为了调动中标企业的履约积极性,企业必须与属地城管部门签订停车秩序管理责任书,接受监管部门考核,同时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平均每年10万元用于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逐年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企业未按约定条件提前退出市区,则后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季度考核评分细则共22条,分为基础考核、现场考核、社会评议三方面,细则明确季度考核分数低于80分,扣3000元,分数低于70分,扣4000元,低于60分扣5000元。全年有3个季度低于60分,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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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试点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共享单车试点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运营时间

试点期间在市区投放10000辆共享单车(不含电动自行车),运用固定设施+精准电子围栏建设不少于500个停放点位。由中标企业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及维护,所有设备、车辆产权属于中标企业。运营时间为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自行车等相关内容。

3.具有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文件不表明获得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二)准入条件

1.企业中标后,在本市市区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并落实固定办公、中转维修场地。

2.通过信用管理、技术创新等手段实行免押金。

3.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运输调度车辆。

4.利用固定设施及电子围栏,实行定点精准有序停放。对不宜停放的区域,也要设置禁停电子围栏。

5.投放的车辆必须是新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

6.投放的车辆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7.企业中标后,在签订协议前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与投标保证金同),平均每年10万元用于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逐年退还履约保证金(见考核细则),如企业未按约定条件提前退出市区,则后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对接市区智慧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共享。

9.中标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后,方可签订协议,并与属地城管部门签订停车秩序管理责任书,接受监管部门考核。

(三)运营要求

1.企业应当对用户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指导、督促用户履行安全文明骑行、规范车辆停放等义务,建立健全注册用户使用车辆信用积分制度,将多次违规违约的用户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使用。

2.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单车服务。

3.企业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4.企业应当购买产品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将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向社会公示。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企业应当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用户及群众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

6.企业应当做好共享单车调度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对乱停放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并在30分钟内清理;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对车辆进行保洁、维修,提升市民骑行体验感和满意度。

7.企业应当定期自行检测车辆,及时撤回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影响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车辆。企业在补充车辆时,应提前15日向办公室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投放。

8.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并保证该信息安全和保密。

9.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规范用车。

10.企业需终止在本市市区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30日向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依规退还用户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11.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

(3)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4)评分表所列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书、方案、计划、承诺等材料。

2.以上所有投标材料,一式7份,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同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风险。

四、项目答疑

(一)答疑时间:2018年8月20日14:00。

(二)答疑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东会议室。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现场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说明,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投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9月4日13: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4:0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东会议室。

(四)提供样品车:2018年9月4日13:30前,提供一辆拟投放的样品单车,用于开标现场展示或演示,不提供为无效投标。

六、评标有关信息

(一)评标时间:2018年9月4日14:00。

(二)评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东会议室。

投标企业需到评标会现场,介绍相关情况并答疑,不到场者为无效投标。评标人员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打分,得分较高者中标。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二)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9月3日17:00前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者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账户转账汇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对公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备注中注明:南通市城管局共享单车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89011015201010003877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企业支付评审费,人民币¥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3—59001417,18962983191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918室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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