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复!南通这几宗地块规划这样调整...

南通资讯发布 2021-09-22 11:45:4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日前 南通市政府网站正式发布 《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心区单元、竹行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心区单元、竹行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

日前

南通市政府网站正式发布

《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心区单元、竹行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心区单元、竹行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心区单元、竹行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富民港单元E3-06地块(星湖大道南、中央路东)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与周边E3-05原规划居住用地统筹考虑后,整体居住地块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整体居住地块北侧新增6米宽支路,支路北侧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中心区单元G1-16地块(林翠路西、宏兴路北)用地性质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8米。竹行单元E2-04地块(竹林路西、瑞兴路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地块容积率≤2.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居住部分建筑高度≤50米,商业商务部分建筑高度≤100米,居住与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8∶2;地块北侧新增一条12米宽支路。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建筑限高调整至100米。中心区单元Q1-07地块(龙腾路东、瑞兴路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Q1-07地块原初中布点按原规模调整至P2-04地块(广贤路东、瑞兴路北),居住用地P2-05地块(林荫路西、瑞兴路北)控制指标与Q1-07地块一致。中心区单元S1-09等地块(竹林路西、龙田路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及幼儿园用地,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居住、商业占地比例为8∶2,地块内设置居住社区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米。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E2-08地块(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规划变电站按原规模调整至新景路西、友谊北匡河北侧工业用地内。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相关阅读

此前

南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南通市区7大地块的规划调整全部位于开发区范围以内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1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E3-05、E3-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E3-05、E3-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富民港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资源,同时提升中央路沿线景观形象,结合地块周边现状情况,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拟对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商住混合用地(E3-05)、行政办公用地(E3-06)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与周边部分原规划居住用地整合;地块北侧新增一条6米宽支路,支路北侧居住用地(E3-04)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后居住地块整体指标为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2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G1-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G1-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完善片区居住配套服务设施,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居住用地(G1-16)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3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E2-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E2-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竹行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在人才公寓供求平衡的基础上,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开发区发展实际需求,提出对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部分其他居住用地(E2-04)调整为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居住与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8:2。地块北侧新增一条12米宽支路,以利于周边交通环境优化。

      调整后地块指标为容积率≤2.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居住建筑限高50米,商业商务建筑限高100米。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4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优化星湖大道沿线天际轮廓线,提升沿路景观形象,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J1-05)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至100米。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5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7、P2-0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7、P2-0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及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减轻规划振兴小学周边道路高峰时段交通压力,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同时考虑开发地块完整性,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及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1、拟将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的初中用地(Q1-07)调整至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学校东侧新增15m宽支路。原规划初中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2、长新北横河向南侧调整,河道南、北两侧分别控制5米、15米绿化。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6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S1-09、S1-1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S1-09、S1-11等地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适应开发区发展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S1-09、S1-11、S1-12、S1-14、S2-02、S2-03、S2-06、S2-07)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幼儿园用地,居住与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8:2,同时取消该地块内部原规划支路。

      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幼儿园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E2-0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E2-0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702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保障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同时优化项目周边环境和出入口设置,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拟将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变电站(E2-08)调整至新景路西、友谊北匡河北侧地块内。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后)

来源: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