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新规,这几个点一定要记住!

南通资讯发布 2021-01-23 1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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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不少人在2020年便听说了《民法典》新规,其中如同离婚冷静期等新规更是令人聚讼纷纭。如今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一看其中有关房产的新规,会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呢? 图片来源:网络 新增物权“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

想必不少人在2020年便听说了《民法典》新规,其中如同离婚冷静期等新规更是令人聚讼纷纭。如今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一看其中有关房产的新规,会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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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物权“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从2021年起,大产权房子在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基础上新增了居住权的物权属性。而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不能出租的,同时居住权也不得转让、继承。这意味着2021年开始我们购买二手房或是租房时,需要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因为,新房主无法赶走具有居住权的人,只能等居住权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去世后,才可以获得完整的房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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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不需要自己提出申请这也解决了很多人担心产权到期之后的问题。但续期的费用还没有明确,会根据房地产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如果是家庭少有住房,那么大概率会被减免。而商办40年产权到期后是否可以续期,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购买商办一定要注意土地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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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收益归所有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同时,关于小区物业还有以下几个规定:

1、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者的,由未能尽责的物业承担,倒逼物业公司做好监控管理;

2、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属违法行为;

3、炒掉物业公司以前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现在只需要一半的业主同意。

想必不少朋友,会在自家小区的电梯里发现各式各样的广告。而这些广告的收益、支出和结余等等。很多物业公司不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从未向业主公布过电梯广告的收益情况,最终笔利益的去向也无从得知。新规进一步加强了对物业主的保护,也明确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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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新规

1、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叔伯遗产;

2、出嫁的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

3、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其份额;

4、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房子。

面对二胎政策和丁克一组,《民法典》适应国情和社会变化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避免了房产纠纷问题和房产“后续无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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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无需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

抵押权跟着房子移动,就意味着可以连带抵押权一起售卖。无需还清房屋原有的贷款,即可过户。有了这条新规,想必二手房交易会更加便捷迅速,未来二手房交易市场成交量也会大幅度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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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房屋出卖人没有获得处分权从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中这个无权处分是指卖方不是房屋所有人或授权人,与法拍房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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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跳单依需支付中介费

《民法典》第964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介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些上千万的房产,中介费往往高达二三十万。但是中介合同是可以随时停止的,而房屋中介费又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有些想省钱的房客,会故意拒绝中介人已经完成的中介服务,再转由第三人订立合同。这种跳单行为严重损害了认真服务的房屋中介们的利益。而现在如果逃单的话,中介是有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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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新规

1.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

2.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3.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驱赶承租人。

4.租客不能擅自改造、装修房屋,除非征得房东同意。

5.承租人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6.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持续。

7.房东不得随意进入租客房间。

8.不符合消防、建筑、装修标准的房子,不得出租。

9.承租人有优先继续承租、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利。

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虽说当前市场上长租偏多,但是租20年的是真不多见。因此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开发商,将车位一次性40年租赁给业主这,这是明确的违规行为。要注意别一下缴纳了40年租金,超过的20年却失效了。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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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即便改造后也不得用于出租。同时,自建、违建等空间也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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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驱赶租客新规下,房东不可再单方面提高租金,若需修改租金必须得到承租人的同意。若是合同到期,房东也不得强制驱赶,不过相应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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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若想改造或装修房屋,需要征得房东同意若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修改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将租赁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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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有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若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损坏需要维修,出租人无需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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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持续若是房屋在租赁存续期间发生了产权变更,租客依然可按照协议继续居住,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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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得随意进入租客房间

在租赁期间内,房东无权随意进出租客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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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消防、建筑、装修标准的房子不可出租

大部分小产权房、老式商住楼等,消防上往往存在问题,此类房产禁止对外出租。若是在发生意外,房东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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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有优先继续承租、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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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便是《民法典》房产方面的相关新规了,希望大家多多了解避免踩雷。在受到侵犯的时候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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