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限售:三环内新购非少有住房,2年内不得交易

南通资讯发布 2018-04-26 10: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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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称,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少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该通知自5月2日起执行。 此外,从4月24日

4月24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称,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少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该通知自5月2日起执行。

此外,从4月24日起,对自2017年12月29日之后,凡在三环区域(三环区域是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新购非家庭少有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之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长春2018年1月份实际上已经出台过限售政策,在当时的政策中,规定对于长春三环内的住房,无论新房还是旧房,只要不是少有住房,就要采取两年内不能上市交易的做法。此次政策发文单位为长春市房管局,而此前为长春市政府,所以更可以理解为长春限售细化版本的落实。5月2日正式实施,意味着长春正式落实限售政策,后续势必会对新房以及二手房的流动性产生影响,利好市场的平稳发展。

从长春此次政策来看,政策内容更加细化,符合长春当前“房住不炒”政策落实的精神。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政策,但再次发文,内容更细致,显然可以再次发挥政策效力,这也是后续市场参与者需要关注的内容。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长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9.3%。其环比房价涨幅为全国第三,前两位分别是海口和秦皇岛。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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