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通三部门联合出台办法,推动市区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南通资讯发布 2019-12-27 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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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全文如下: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刚刚,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全文如下: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根据市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优化热点地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规则。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于已在我市开发建设的房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信用不良记录的,限制其参与土地竞拍。建立热点地区地价与房价联动机制,市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在土地出让前研究具体地块的房屋备案价格,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设定土地挂牌底价。

实行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差别化指导

根据品质配套差异,对市区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采取差别化指导,在平稳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前提下,鼓励优质优价。房地产企业申报品质配套差异的,应提供省内3A级以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同时,房地产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应分别对自身的信用状况、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违背承诺约定的,价格部门将重新指导价格备案。

强化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监管

全面落实《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9〕28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成品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315号)要求,加强市区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过程管控。加强成品住宅装修全过程监管,严格履行审图职责,加大对装修建筑材料检测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装修所用主要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保修责任等内容,加强销售现场精装修清单和施工图纸等信息公示管理,引入前期物业企业和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二是执行样板制度,严格标准指引。预售前,开发企业应制作交付实体样板房,交付实体样板房在最后一批实际交付日期30日后方可处置。验收合格的交付实体样板房作为建设单位销售、交房的标准和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开发企业应作出保证交付实体样板房和交付成品相一致的承诺。监理单位应对交付实体样板房主要材料和设备如地板、卫浴洁具等进行封样留存。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公众权益。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应在土建主体与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安装工程隐蔽阶段和分户检验阶段,设立并开展“住宅用户开放日”活动,让购房人代表现场参观和了解住宅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体质量情况。四是保证合理工期,严格交接验收。开发企业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工期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相应增加压缩工期增加费,确保工程质量。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基层工程交接验收,填写相应检验记录,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五是严格分户验收,减少质量隐患。严格按照通住建发〔2019〕315号文件执行分户验收,明确分户验收条件、分户验收范围、分户验收程序、加强分户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强化分户验收质量监督管理、推行交付前分户查验。六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并纳入信用体系,加大从业限制处罚力度。

强化商品房交付后物业管理服务

加强前期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交付后物业服务质量↓↓↓一是全程参与交付,提供专业服务。

开发企业为商品房交付主体,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开发企业做好交付工作,并实现全程参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成品房分户验收。

二是搭建沟通桥梁,响应业主诉求。

出现商品房售后装修、质量等问题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搭建业主与开发企业的沟通桥梁,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并联系开发企业反馈业主诉求。

三是落实品质维护,维护公共秩序。

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对商品房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养护、管理,规范公共区域管理。做好房屋外立面品质的维护,严格制止乱拆乱建行为,并对违规建设行为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是优化价格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加强监管,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

五是加强诚信管理,打造优质物业。

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责任纳入到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对没有认真参与客户验收工作,不及时反馈业主合理诉求,对在房屋交付后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切实做好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不能做好房屋维修、安全管理的,作为不良信息扣除相应诚信分值。发挥物业诚信档案作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优胜劣汰。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一批规模小、服务水平低的物业服务企业,扶持打造一批优质服务企业。

进一步完善稳地价与稳房价联动机制

建立市区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市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管理机构等部门定期分析研判市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提交市委、市政府决策。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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